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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三年后客流不达标不能上报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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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三年后客流不达标不能上报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 分类:行业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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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10-2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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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十四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细化城轨审批条件,不受理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和一般地级市的首轮建设规划;同时规定开通运营三年后客流不达标的,不能上报新一轮建设规划。这预示着,未来城轨审批或将进一步趋严。

开通三年后客流不达标不能上报新一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概要描述】“十四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细化城轨审批条件,不受理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和一般地级市的首轮建设规划;同时规定开通运营三年后客流不达标的,不能上报新一轮建设规划。这预示着,未来城轨审批或将进一步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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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营报10月27日消息:“十四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细化城轨审批条件,不受理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和一般地级市的首轮建设规划;同时规定开通运营三年后客流不达标的,不能上报新一轮建设规划。这预示着,未来城轨审批或将进一步趋严。中国城轨行业人士近日对《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上述信息。

上述人士还透露,国家发改委希望借此规定督促各地方可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市轨道交通,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对于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上述人士称,原则上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直接工程投资,也就是工程费用和车辆购置费,不得超过1亿元/公里,初期客流强度不得低于0.1万人次/公里•日。对不满足条件的项目,要反复论证,才能开展审批程序,相关情况要提前报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在“十四五”期间将严控地方政府因城轨投资所带来的债务风险。该人士透露,规划期内项目政府出资占市本级和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之和的平均比例不得超过5%。对市本级隐性债务风险等级处于红色区域的,或轨道交通剩余负债占当年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超过300%的,暂停受理新一轮建设规划或新增投资的规划调整。并强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经过的所有区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不得处于红色区域。

财政部从2019年起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对各地隐性债务和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债务风险分为红色(债务率≥300%)、橙色(300%>债务率≥200%)、黄色(200%>债务率≥120%)、绿色(债务率小于120%)四个等级,风险依次由高到低。

国家发改委还对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的资金来源做出要求。上述人士称,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期总投资中的财政资金比例不得低于80%。对项目所在地列入债务风险预警和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较高的市县区应暂停项目审批。

一位地方轨道交通行业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的上述要求实际上进一步提高了包括大、中、低运量在内的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门槛,未来城轨投资将会进一步降温。

近年来,债务问题和经营压力成为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绕不过去的话题。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以下简称“城轨协会”)近日发布《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与“十四五”发展思路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十四五”期间预计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均完成建设投资约6000亿元,全国预计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建设投资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同时,中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运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普遍较差,部分地区政府甚至承担了较大的债务风险,未来长期还本付息面临较大财务压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面临财务可持续挑战。

《报告》统计称,2019年全国轨道交通企业运营成本(不含大修更新)的中位数为1126.15万元/公里,票务收入中位数556.37万元/公里,缺口约为570万元/公里。进入大修更新期的京沪穗深等轨道交通企业,运营成本更超过1500万元/公里。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面,国内线网客运强度普遍偏低。《报告》数据显示,全国线网客运强度高于1.5万人次/公里•日的城市占比仅17%左右,线网客运强度低于0.7万人次/公里•日的城市占比约为46%,低于0.7万人次/公里•日的线路占比约39%。城轨协会称,城市轨道交通企业需要从单一的交通运输服务向多元综合服务转型,实现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解决收支不平衡与全寿命周期可持续发展之间的挑战。

2017年8月,已经开工的包头地铁因建设中政府举债及金融风险问题被叫停之后,国家发改委没有审批过任何一个城市的轨道交通首轮建设规划,即轨道交通获批名单上,4年多来没有新增一个城市。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 。针对地铁和轻轨审批,52号文将地方财政收入、GDP指标要求分别提高到原有规定的3倍和2倍以上。对于人口指标,52号文保留了原有的规定,即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城市,市区常住人口分别要达到300万人和150万人以上。

对于客流指标,52号文要求,拟建地铁、轻轨线路初期客运强度分别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0.4万人次,远期客流规模分别达到单向高峰小时3万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来源:铁路建设规划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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